筑牢AI诉讼“防火墙” 风险提示进综治
——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参与诉讼风险宣传
法院讯(刘权华 孙忠煜 孙凯歌)为规范诉讼参与人依法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辅助开展诉讼活动,防范“人工智能幻觉”引发引用法条错误、虚构案例、事实失真、虚假诉讼等风险,引导群众理性、规范、诚信使用AI工具,近日,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宣传阵地,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参与诉讼专项风险提示宣传。

本次宣传采取窗口固定展板展示+宣传册定向发放相结合的方式。在综治中心服务窗口摆放《关于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参与诉讼的风险提示》宣传展板,面向前来咨询、申请矛盾调解、准备诉讼材料的群众直观展示,清晰列明依法使用要求、重点核验内容、如实申报义务、禁止性规定以及违规对应的法律后果。同时,配套印制三折页宣传手册,依托综治平台向来访群众、基层调解员、诉讼代理人发放,把专业提示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普法内容。
宣传材料明确告知,生成式人工智能仅可作为诉讼辅助工具,AI生成内容不当然真实、准确。使用AI草拟诉状、检索法条、整理材料时,必须对法律条文、司法案例、案件事实、引用材料逐项核验;提交起诉状、答辩状、证据材料等文书时,应当按规定如实填写《人工智能使用声明》。严禁借助人工智能伪造、变造证据,虚构事实、开展虚假诉讼,庭审中不得违规实时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。对于未核验、未如实披露AI使用、引用来源不明、文本模板化等情形,立案部门将一次性告知补正;违规使用并妨碍诉讼秩序的,将依法承担训诫、罚款、拘留等责任,涉嫌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下一步,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深化“抓前端、治未病”,用好综治中心前沿阵地,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,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看待、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,守住诚信诉讼底线,共同维护正常的司法诉讼秩序。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 |